【征集公告】我在省群艺馆办展览
为向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让广大群众成为文化活动的主角和创作者,进一步推动全民艺术普及,丰富文艺文化产品供给,激活文化活动生态,吸引有特色的文艺创作者参与到文化活动中来,扶持个人作品在省群艺馆举办展览,特面向全省开展展览征集活动。 一、展览对象 河北省范围内的5周岁以上艺术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展。 二、展览内容 包括绘画、书法、摄影、雕塑、工艺、创意、设计等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四、展览须知 (一)展厅面积 二、三楼两个展厅,每个展厅的面积为610平方米,每个展线200米,配有移动展壁、射灯、挂钩、挂线。 一、二楼大厅配有活动展架200个。 (二)由我馆按展览需要负责免费提供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免费使用本馆官网、微信公众号、LED屏等进行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工作。 (三)由参展者自身进行展览设计、装裱、运输展览作品、布(撤)展等工作,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为确保展品安全,请参展者为展品购买保险。参展作品在展览期间出现受损或者遗失等情况,由参展者以自行购买保险的方式解决。 (四)每期展览时间不少于10天。 五、展览要求 (一)作品要求:原创作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作品规格: 1.中国画、油画、漆画、版画、水彩、年画、宣传画、插图、素描画连装裱配框长、宽度均不超过2.2米。 2.雕塑作品须配底座,高、长、宽不超2米;重不超100公斤。 3.连环画须创作10幅以上,每幅尺寸不大于0.53米×0.76米。 (三)申报者要做好展览的策划方案,方案要框架完整、内容详实,要具备较强的导向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四)参展者需提前一个月以图片和电子版的形式将参展作品、展览方案及说明、参展者个人简介等资料发送到我馆美术部指定邮箱(hbsqygmsb@163.com),我馆将组织专家对参展作品进行审核和遴选。 (五)申报者要遵守我馆场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场地的协调分配,配合做好各项信息登记工作。 六、申报方式 本项活动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进行申报。 (一)材料提供 1.《“我在省群艺馆办展览”申请表》 2.展览策划方案及说明; 3.参展个人简介,作品资料(参展作品图片及文字说明);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所有资料均为电子版。请各申报者于拟申请展期前一个月提供上述四项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我馆事业发展部指定邮箱(hbsqygmsb@163.com),申请将在7个工作日内得到受理。经我馆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通知并签订相关协议,安排展览档期。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11-85233912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虹光街10号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美术部 下载申请表 1.PC端:打开河北省群众艺术馆官网 www.hbbqyg.cn,点击“通知公告”,选择“我要办展览”,文末即可下载申请表。 2.手机端:识别以下二维码,在浏览器中打开页面,即可下载申请表。